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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裸辞“会遇到哪些法律问题?应注意什么?

时间:2019-04-18 13:00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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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劳动者离职时应注意如下事项:




1.提前提交书面离职申请。在劳动合同无额外约定的情况下,提前三十日向用工单位提交书面离职申请,申请解除劳动合同。此解除权又称为预告解除权。这种解除权不需要单位的同意,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了单位,不管单位是否同意,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都已经解除。如劳动合同中有额外约定,则按约定执行。


2.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。如果企业未安排工作交接,也最好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工作交接清单,对自己的工作及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,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,一式两份,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。未办理工作交接,企业可以暂扣工资,直到交接后再发放,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。


3.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,可以对单位行使单方即时生效的解除权。此种权利的法律依据在于《劳动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五条的规定。


4.年终奖有没有?这要看劳动合同中是否对年终奖进行约定,如劳动合同中未约定,用人单位可以不发给年终奖。



  用工单位在面对员工提出辞职时应注意


1.建立健全员工制度。用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用工机制,避免出现违法用工现象。在劳动合同中对双方权责做出约定,避免纠纷。


2.竞业禁止、保密协议等的有效性。现在许多用人单位都会和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或保密协议,但需要注意的是,协议签订后,在员工离职时应给与相应的补偿金,否则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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